就是在施工过程中,有重大的设计变更,但是变更部分没有签订补充协议,工程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但是最后的结算价大大超出当时签定合同的造价,对于变更的增加部分,完工后再跟甲方结算可以吗?怎么处理好证据补充:签合同前是一份甲方设计的并没有完善的白图,签订合同后再给一份蓝图,但是工程量大大增加;还有变更单,书面的工作联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