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30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2-12-31
一、公司提出,同员工协商一致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经济补偿。
二、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4种情形。
1、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必须符合四十一条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三、劳动者应当注意
1、自己不要写辞职报告,写了就没经济补偿了。
2、协议书上不要出现员工要求辞职的文字,应出现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文字。
3、拿到解除劳动合同书,要看清楚上面写的是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