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写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就算写不同意也行。保留这个证据,不管他批不批辞职。30天(试用期3天)后就可以离职了,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就能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要是不给钱可以去劳动仲裁局告他。
追问没有签合同,因为是店面他们没有让我签合同。我是提前给店长说的,到月底不干了。当时她答应我月底之前叫我走,可是晚上给我打电话说是主管说的年底招不来人不能辞职,如果坚持走的话,工资一分没有。谁规定年底不能辞职了
追答不给辞职或者辞职不给工资,可以投诉劳动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