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十百千万的大写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
明朝时期,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
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
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和“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贪官们就是利用空白账册做的文章,各部串通一气,大做假账。以此欺骗皇帝,鱼肉百姓。朱元璋龙颜大怒,下令把郭桓等六部的十二名高官及左右侍郎以下同案犯数万人,皆处死。系狱、充边、拟罪者不计其数。
大写规则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3、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大写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