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干部级别工资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30
法律分析:
1. 基本工资标准:
- 办事员:2800元
- 科员:3000元
- 副科级:3100元
- 正科级:3300元
- 副处级:3600元
- 正处级:4000元
- 副厅级:4400元
- 正厅级:5000元
- 副部级:5500元
- 正部级:6000元
- 办事员工作满三年按科员对待,科员工作满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工作满十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工作满十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工作满十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时,基本工资根据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
2. 工龄工资:
- 每年60元,按虚年计算,逐月发放。每三年调整一次。
3. 奖励工资:
-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次年度考核合格后继续发放。每三年调整一次。
4. 补助工资:
- 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5,逢一进十。
- 取暖补助:每年发放一次,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3,逢一进十。
- 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扣发。每三年调整一次。
- 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10,按月发放。每三年调整一次。
- 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 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
- 高中、技校、中专:办事员
- 大专:科员
- 本科:副科级
- 硕士:正科级
6. 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 退休生活费为退休前工资的80%。每三年调整一次。
法律依据:
- 《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被判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期间生活费如何计发问题的请示》(桂人报〔1999〕12号)
相关处理规定:
1. 被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的人员:原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如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或不被行政处罚,且不给予任何行政纪律处分,则补发被扣除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给予行政纪律处分,不再补发被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2. 被公安机关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包括所外执行)的人员:工资处理参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人员的处理办法执行。
3. 被羁押人员的工资处理:停发工资。如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则补发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则不补发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法院决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也不予补发。
4.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工资处理:停发原工资。缓刑期间,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缓刑前基本工资额的60%发给生活费;机关工勤人员按工资中固定部分的85%计发生活费,奖金部分不再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受处罚前工资固定部分的85%计发生活费,津贴不再发放。如生活费低于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则按最低生活保障线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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