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理事会成员组成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6-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组织法》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组织章程、审议重大决策、监督组织运行等职责。

民办非企业理事会的成员应当由至少3名以上的自愿成员组成,具体组成原则如下:

    理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公民身份、法定年龄、政治思想稳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专业素质;

    理事会成员应当代表不同的群体和利益方向,体现多元化和代表性;

    理事会成员应当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事务中具备专业性、经验或技能,能够为组织做出积极的贡献;

    理事会成员应当遵守组织章程和法律法规,保守组织机密,不得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干预组织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在选举理事会成员时,应当保证公开、公正、公平,充分听取会员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选出具备代表性和领导能力的理事会成员。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