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证有什么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04
问题一:房屋公正处是起什么作用的 将你们签订的合约拿去做公证,将来即使产生民事纠纷,也能增加合同的可信度,建议你的贷款按揭最好不要这样来操作,你可以试着这样,他名下的房产跟你过户直接在银行办理按揭,按揭出来的钱还是归他,就等于你已经还清欠款,房产证上就是你的名字,具体的相关手续怎么办丁,你可以试着去咨询二手房买卖公司,他们比较专业。银行与他,谁的可信度高就看你自己的判断了。

问题二:房产证到公证处公证能起到什么作用 公证证件一般只是证明其证件属实或者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如果是公证房产证且是在国内使用的话起只要有原件,公证房产证不到任何作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是在不方便拿出原件的情况下办理的公证),一般也不会给你憨证。但是办理一些涉及到该房产的其他公证(一般是涉及其出售,所有人变更或份额变更)或要求您提供该房产证并在公证处留下复印件,以证明您有权处理此房产。出国有的时候需要财产证明会要求公证房产证,这个是要证明您的个人财产。

问题三:房产公证的作用? 房屋是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对老百姓的生活和社会生产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为规范涉及房产的法律行为,预防房产纠纷,减少诉讼,不少法律法规都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等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近年来,南京公证处立足民生,服务市民,每年办理的房产买卖合同、房产赠与、房产转让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公证都达数千件。
公证的类型:
1.房产继承,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cs.loupan/html/news/201205/393578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厂想了解更多信息可以登录长沙楼盘网看看,他们有个购房指南专题,有相关的介绍。

问题四:房产公证的作用 买卖合同签订并公证,只能说明合同是合法础效,债权成立,还不能说明房产是你的,你对此房产没有处置权,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房屋、土地)必须登记,物权才能成立(除特情况外),如果在这期间,他将房产证挂失补证,再卖给其他人,其他人可以善意取得房屋产权,只能要求卖主返钱。户主说房子买还没到5年,过户费用太高是对的,(1)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卖方承担

问题五:房子没过户公证有用吗 1.房管局不受理你‘防止补办房产证做二次买卖’的要求,因为目前他是房主,他想怎么样你根本管不了,房管局也没权利管,我们假设你们公证了,他拿了你20万,然后他可以立即另找一家人把房子卖掉,是完全合法的(就这笔交易而言),然后你怎么办呢?你只能就公证内容起诉他,他承担违约责任,退还你20万并承担违约金。 2.公证一般来讲都可以设定有限时间,比如‘有效期从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还可以设定‘公证期限至该事务办理完毕为止’,你就可以要求设定为办理完毕为止。有效期内,你去办理也需要原房主,因为你们公证的是买卖,而不是委托,除非包含委托内容(比如原房主委托你办理房屋过户事宜)。他去不去,你都需要带他和他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以及各自的复印件。 3.需要注意的是5年后房价肯定不一样,在公证时得把‘因房价变化而导致的最终成交价差异’约定好,要不然11年你们谈的20万,15年的时候20万拿不下来他让你补钱就亏大了 买房子是大事,楼主我建议你找现房可交易的进行交易,房地产政策变化极大,谁也无法预料5年后的变化,比如现在没有征收遗产税(所以我有朋友有父辈去世的我都让他们赶紧办继承),以后一开征那就不得了,你敢肯定5年后什么也没变吗? 你买房肯定急于住进去,我们就算你们公证了5年后交易,你住进去了,到时候如果房价太高(假设由最初的20万变成了30万),请问,我是卖方我能不眼红10万?违约金能有多少?我给你违约金+退20万钱给你我都还赚,而你就必须承受搬出住房另找住房的尴尬局面和20万放了5年一分没赚还因为通货膨胀而贬值的损失。

问题六:房子公证是用来干什么的?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问题七: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有什么法律作用 该房屋你家购买之前就没有房产证吧?但为何又有土地证呢?土地使用性质是什么?房屋究竟是什么原因没办理产权证?这些问题你得搞清楚先。我是律师,之前干过公证,也参与过拆迁,就你的问题,我先给你一些初步提示:
一、如果房屋没有产权证,现在公证处是不会给你家公证的,不知你家99年买房时公证过没有。
二、如 果房屋本身是合法的,你们家购买了房屋后,就已成了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从你家与房屋的前主人之间来看,这套房屋所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拆迁补偿收益)应该归你家享有;但是,买卖双方当时毕竟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不知道土地使用权过户了没有),房屋的物权能可还登记在原主人那里(假如这套房屋当时登记过的话),那么对于你家与原主人之外的第三方(比如房管局、国土局、拆迁办)来说,他们只按档案正式登记的内容认定房屋归属,因此他们在拆迁房屋时可能还是只认原房主。当然,有的拆迁办只图赶快拆完了事,或许根本不顾法律问题,只要调查确定房屋已卖给你家了,就直接给你家补偿(如果补偿的是房屋,往往新房登记时还会有麻烦,现金补偿则无妨)。
三、本人之前参与拆迁时会很重视法律问题,我会先调查房屋的合法性,假如你家的房屋是合法的,但之前交易后又没有过户,那么我会要求房屋的原主人出面签署一份文件承认房屋已卖给你家并且拆迁收益归你家所有,同时签署一份授权书,授权你家办理与房屋拆迁相关的所有手续。
建议你先做好如下几步:
1.找到当时买房的合同及相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2.打听好原房主现在何处及联系方式;
3.查清我之前提出的问题;
4.与拆迁办联系了解本次拆迁的流程,以及他们针对你家这种情况是否有相关应对方案。
因我不了解全部事实,以上建议仅作参考,不作最终决策之用。
你的事情最终都有解决办法,不用过于担心。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问题八:房产抵押公证有效吗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绩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不动产抵押要进行抵押登记,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即使做了公证,也是抵押无效。公证只是对协议书的签名属实予以公证,没有实际作用。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贵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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