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安葬后有安葬费和抚恤金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3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安葬后有安葬费和抚恤金吗?按照社保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需要更正的是,退休人员死亡以后领取的丧葬补助金金和抚恤金,不是安葬费。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依法享受死亡待遇是社保法的规定。

只要是依法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管你是企业的在岗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或是这些单位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在死亡以后,都可以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其家属可以到参保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领取手续。

第二,因工死亡的待遇。

因工死亡是指因为工作的原因或是在工作岗位死亡。因工死亡需要通过工伤认定才能做出赔偿标准。如果认定为因工死亡的,就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赔偿的内容包括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三个方面的内容。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三,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一般都是属于非因工死亡,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与因工死亡的待遇相比差距是非常巨大的,死亡待遇只包括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两个部分。丧葬补助金只要是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再划分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都是按照各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以后死亡的待遇标准执行,死亡待遇的支持渠道全部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不再有原单位负责支付。

第四,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规定不统一。

由于现在全国都实行了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所以退休人员的死亡待遇,都是由省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制定,由于各地经济 社会 发展不平衡,死亡待遇的差别也是非常巨大的。丧葬补助金大多数地方是按照退休人员死亡前一年全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来补助的,一般为两个月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最高的有六个月的平均养老金,也有的地方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补助的;抚恤金最高的地方是按照全省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来计算,最高不超过全省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水平。

第五,办理渠道。

在办理渠道方面,目前既可以在线下申请,也可以在线上申请,申请的地点是在领取养老金或是参保地的县级社保部门办理。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没有火化证明的无法领取丧葬补助金,但是可以领取抚恤金。

综上所述,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火化安葬以后,要第一时间打电话告知当地的社保部门,并携带相关的资料,到退休地所在的社保部门办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申领手续。

退休人员去世后,不宜分机关、事业、企业,应该根据各自所在地区丧葬费用的普通标准,一律发给人人相同的丧葬费及怃恤金。这样,养老金低的赞成高的反对。

所以,我在此奉劝世人:以后请少在网上谈论上涨养老金时,应该向企退人员(或者养老金低的)倾斜,因为这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






死后的抚恤一个是四十个月+上年度的平均的两倍,一个是十二个月的抚恤。两种不同的单位性质就带来了两种不同的待遇。(当然,对于为党和国家牺牲和作出贡献的烈士,以及中高级干部和劳模应该给,百姓都拥护)。如果一般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员,如果一律给予此待遇,暂且不说企业退休职工,那么有贡献功劳的特别是企业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们有何感想呢?

为祖国做出过特殊贡献者,去世后应给予优厚的代誉,活着养老时应给予特殊养老,我相信每个中国有良知的人都会替扬的,但是对事业单位所有人都是这种代誉我是反对的,难道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广大的劳动者对国家没做过一点贡献吗?难道他们都是后娘养的吗?

按国家有关规定都有安葬费和抚恤金,只是发放标准不同罢了!比如新疆,企业、事业单位的逝者抚恤标准是二十个月退休金,而行政机关的则是四十个月。

根据地方政府规定了,上海2014年殡葬费是15800南京是15600根据各省市规宁,而不是全面统一价了

大庆油田给一万丧葬费。别的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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