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没有依据,哪来合法。
追答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粉条生产加工中
不能使用明矾的复函
质检总局办公厅:
你局《关于请予明确粉条生产加工中能否使用明矾的函》(质检办食监函〔2008〕68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执行。硫酸铝钾(钾明矾)或硫酸铝铵(铵明矾)的使用范围不包括粉条,因此不能用于粉条生产加工。
专此函复。
这只能说明明矾做粉条不合法,并不能说明磷酸盐合法。目前,都说只有梁山天喜公司的筋力源可以加工真正无矾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