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地压矿井需向上级单位备案的资料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07
安全专篇是在煤矿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煤矿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设计的重要文件,它包括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说明书和附图两部分。
基本规定如下:
1. 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必须在以下资料基础上编制:
a) 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相应级别的井田勘查地质报告;
b) 省级及以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项目核准(审批)的批复文件;
c) 国土资源部门划定井田范围批复文件或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d) 安全预评价报告。
2. 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必须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等政策、法规、标准要求。
3. 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必须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矿井初步设计及其安全专篇应由同一个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编制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设计资质。
编制内容主要包括:
1. 概况:矿区开发情况、项目设计依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设计概况等。
2. 矿井开拓与开采:煤层埋藏及开采条件、矿井主要灾害因素及安全条件、矿井开拓系统、采煤方法及采区巷道布置、顶板管理及冲击地压等。
3. 瓦斯灾害防治:瓦斯灾害因素分析、防爆措施、隔爆措施、瓦斯抽采、防突措施等。
4. 矿井通风:通风系统、矿井风量、风压及等积孔、掘进通风、硐室通风、井下通风设施及构筑物、矿井主通风机及矿井反风、井筒防冻、降温措施及设备选型等。
5. 粉尘灾害防治:粉尘危害及防尘措施、煤层注水、井下消防、洒水(给水)系统、粉尘监测及个体防护设备、防爆措施、隔爆措施等。
6. 防灭火:煤层自然发火危险性及防灭火措施、防灭火方法、井下外因火灾防治、井下防火构筑物等。
7. 矿井防治水:矿井水文地质、矿井防治水措施的确定、矿井开拓开采所采取的安全保证措施、防治水煤(岩)柱的留设、区域、局部探放水措施及设备、疏水降压、防水闸门、井下排水、地表水防治、小窑、老窑水防治等。
8. 电气安全、提升、运输、空气压缩设备、矿井监控系统、矿井救护、应急救援与保健、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定员、培训、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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