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8-20
凡登记注册的商事主体,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商事主体自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简称为“滚动年报时间”)报送上一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
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连续两个年度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处以5000元罚款;连续三个年度以上(含三个年度)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处以10000元罚款。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拒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