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三省六部隋朝的三省六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2

在隋朝以前,自西汉至南北朝,官制基本沿袭秦朝,但隋文帝登基后,为强化中央集权,他汲取前代制度精华,创立了三省六部制度。这一制度在中央设有尚书、门下、内史三省,它们各有其职能和长官。


内史省,即决策机构,由内史令主持,负责重大决策和重要官员的任免等事务。门下省作为审议机构,纳言为长官,负责审核内史省的决策,有权驳回认为不当的诏令。尚书省则是执行机构,由尚书令和左、右仆射领导,处理全国行政事务,下设六部,包括史部(后改刑部)、礼部、兵部(后改民部)、都官部(后改刑部)、度支部(后改民部)、工部,各部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传郎。这样的划分,使得宰相权力被分散,防止了权臣专权,进一步巩固了中央集权。


唐朝在隋制的基础上,对三省进行了调整,即中书、门下和尚书。中书省继承了内史省的决策功能,由中书令负责起草重要诏令。门下省则继续负责审核,侍中为长官。尚书省作为最高执行机构,尚书令、左右仆射和左右丞等官员共同管理,下设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分别负责官吏管理、财政、礼仪、军事、司法和工程等事务,六部与地方州郡的联系通过尚书省各级官员来协调。


总的来说,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度,通过明确分工、分散权力,有效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是古代中国官僚制度的重要里程碑。
扩展资料

隋唐时期的中枢制度。三省指中书省(隋称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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