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动刀子要被治重罪,秦朝律法真的那么严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25
秦始皇制定的众多法律中,有一条”以古非今罪”,犯了此罪就要被判处满门抄斩的刑罚。这条法令,与禁言令、焚书令一样,成为灭绝文化、摧残文明、禁锢思想的恶法,而落下千古骂名。那么,这个“以古非今”究竟是什么意思?

当代一位伟人说:秦始皇是厚今薄古的,意谓秦始皇重视当今文化,鄙薄古代文化,和儒家的“厚古薄今”是针锋相对的,是一种值得肯定和赞扬的 历史 观。那么,秦始皇的借古非今,真的就是厚今薄古的 历史 观吗?

要知道“借古非今”的真正含义,就要搞清楚这条法律产生的背景。

秦始皇二十六年,刚刚一统天下的秦朝,是推行古代的分封制,还是实行秦国郡县制,朝廷展开了激烈争论。丞相王绾进言说:“诸侯刚刚被消灭,燕国、齐国、楚国地处偏远,不在这些地方设王,就无法镇抚。请皇上封各位皇子为王,去镇抚那里。”秦始皇把这个建议交给群臣商议,群臣都认为分封制有利。

丞相王绾的分封制建议,也是依据夏商周数千年流行下来的古制,目的也是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并非有些人所说的“六国奴隶主贵族企图复辟”。朝中大臣都认为分封制有利,不可能都是居心叵测,祸害国家。假如秦朝真的实行了古代的分封制,不一定就灭亡得那么迅速。但是,地位比丞相王绾低一等的廷尉李斯,却说出了不同凡响的高论:

“周文王、周武王分封子弟和同姓亲属很多,可是他们的后代逐渐疏远,互相攻击,如同仇人,诸侯之间彼此征战,周天子也无法阻止。现在天下靠你的神灵之威得到统一,都划分成了郡县。对于皇子功臣,用公家的赋税重重赏赐,这样就很容易控制了。要让天下人没有邪异之心。这才是天下安宁的好办法啊!设置诸侯没有好处。”

李斯的言论有一定道理,但也有些片面。只看到周朝末年,也就是春秋战国几百年的争战混乱,却没有看到西周400年的安宁祥和,是孔子最为向往的理想年代。如果让朝廷大臣敞开讨论,李斯的建议肯定就会被否决。但是,秦始皇却极力赞同李斯的建议:

“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安宁,岂不难哉!廷尉议是。”

皇帝一言九鼎,一锤定音,李斯的建议成了国家制度,秦朝开始大规模实行郡县制,秦始皇的几十个子孙一个也没有封王封侯,全部蜗居京城,为后来的全部被杀埋下了伏笔。

秦始皇三十四年,即公元前213年,也就是郡县制推行8年后,依然有人对两种制度产生争论。在一次皇帝摆设的酒宴上,仆射周青臣颂扬说:“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自上古不及陛下恩德。”

这篇颂扬文字揭示了秦始皇的两大功绩,即所谓“文治武功”,以武功统一天下,以文治治国安邦,而文治最突出的特征,就是推行了郡县制,给国家带来了和平安乐的景象。秦始皇听了很高兴。但郡县制是否真正让“人人自安乐”,是否真正能让国家长治久安,几年后的陈胜吴广自有回答。

秦朝也有耿介之士,博士淳于越敢于面对强大的皇帝和李斯,发出逆耳之言:“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弼,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也。”

郡县制是李斯提出、皇帝首肯、已经推行了8年的国家制度,8年来像周青臣之类的颂扬之词不绝于耳。淳于越竟然发出如此不同的声音,不仅得罪了高官周青臣,更要得罪丞相李斯,甚至得罪至高无上的皇帝,无疑是需要极大勇气的。淳于越的目的也是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并非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有的作家竟然把淳于越写成了六国复辟、阻挡 历史 潮流的跳梁小丑,是有违史实的。

淳于越想不到,他的这番忠直良言,竟然惹来了滔天大祸,在中国 历史 上掀起了惊天巨浪!

秦始皇并未指责淳于越,而是将其建议交与众大臣讨论。如果让大家敞开讨论,淳于越的话很可能会得到多数人支持。不料李斯被激怒了,8年前自己力排众议,率先提出郡县制,受到皇帝支持而推行全国。自己由此受到皇帝信任,由廷尉被提拔为丞相。现在这个迂腐的家伙竟敢提出反对意见,当众打我的脸。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他抢先怒冲冲说道:

“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淳于越对古代殷周分封制的赞誉,本就是儒家经典里常说的话,竟然激起了李斯的万丈怒火!李斯旁征博引,援古证今,对深入人心影响巨大的儒家学说进行了猛烈抨击,继而由理论之争转为暴力镇压,当场制定了令人恐怖的“禁学令”“禁书令”“禁言令”,举起血淋淋的刀子,对儒家人士大开杀戒,对儒学教育彻底封杀,对儒家经典书籍彻底焚烧!造成了中国文化和文明史上最严重的一次浩劫!

当然,儒家经典《诗经》《尚书》里面,有大量赞颂三皇五帝、尧舜禹汤文武等古代帝王英明神武、诸侯分封、长治久安、仁义道德的词章,这些词章语言经过孔孟的教育和传播,早已经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了维护自己提出的分封制,为了杜绝淳于越等儒生继续宣扬殷周的分封制,曾经跟着儒学大师荀子求学的李斯,竟不惜动用国家机器,用残暴的手段彻底铲除儒学及其土壤!

全国各地都要进行大规模的焚书活动,如果不焚书,就处以黥刑,罚做劳役,后人可以理解是怎么回事。偶然在背后议论《诗经》《尚书》内容,就要斩首示众,这个也好理解。但“以古非今”者就要满门抄斩,是什么意思?这与现代“厚古薄今”,即重视古代的文明,鄙薄现在的文化,是否一个意思?

其实李斯的“以古非今”和现代人所说的“厚古薄今”大不相同。

韩非子在《忠孝》里这样说道:

“如果做儿子的常常称赞别人的父亲,说什么‘某人的父亲起早睡晚,努力发财致富来养活子孙奴婢’。这就等于是在诽谤自己的父亲。做臣子的常常称颂先王德厚,并表示倾慕,这就等于是在诽谤自己的君主。做儿子的非议父亲,人们懂得把他叫做不孝;而做臣子的非议君主,天下人却都去称赞,这就是天下混乱的根源。所以做臣子的不应称颂尧舜的贤德,不该赞美商汤周武的功劳。”

韩非子这段话,实际上就是秦朝“以古非今罪”的定义。秦始皇对韩非的理论奉为圭臬,李斯对老同学韩非的学术深有研究,所以就拿来我用。依照这个定义,所有对古代三皇五帝、尧舜禹汤文武有所赞美的文字,都是“以古非今”,都要被满门抄斩;博士淳于越当庭称赞殷周分封制的发言,毫无疑问是犯了“以古非今罪”,是否被“满门抄斩”,史书未载。但后人可以想象的是,如果这个“以古非今罪”得到坚决认真地执行,说一句“尧舜神圣”,赞一声“文武英明”,就是“以古非今”,就要满门抄斩,全国该有多少人头落地啊!肯定到处都会是血雨腥风、血流成河,多少知识分子,甚至是普通百姓,都会死在屠刀下,倒在血泊中!肯定比后来坑杀460多读书人要多得多!

李斯为了维护自己首倡的郡县制(当然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不惜烧毁普天下的儒家书籍,不惜杀尽普天下的儒学士子,制造了一起中国文明史上最严重的大劫难,让自己和秦始皇落下了千古骂名!

但是,他拼命维护的郡县制,真的能让秦朝长治久安,让老百姓安居乐业了吗?

秦法之严苛

秦法之严苛体现在危害国家政权罪和思想犯罪,当然后世的朝代皆继承了这一点,秦其为始作俑者。

何以言此?

危害国家政权之类的,譬如反叛之罪,商鞅变法的主角商鞅即命丧于此:

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秦发兵攻商君,杀之於郑黾池。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灭商君之家。(《史记·商君列传》)

再譬如降敌之罪,按商鞅之法,《史记·商君列传·索隐》注曰:“按律,降敌者诛其身,没其家”,譬如秦始皇的弟弟就是因为投降赵国,本人被杀后,属下的士兵和官吏也因连坐被斩首处死:

八年,王弟长安君成蟜将军击赵,反,死屯留,军吏皆斩死,迁其民于临洮。(《史记·秦始皇本纪》)

至于思想犯罪,可以类比于明清的文字狱,秦代有一个非常厉害的罪名叫“非所宜言”。这个罪名的可怕之处在于它没有特定的内容,是个口袋罪,可以任意解释,举一例:

叔孙通者······二世召博士诸儒生问曰:“楚戍卒攻蕲入陈,於公如何?”博士诸生三十馀人前曰:“人臣无将,将即反,罪死无赦。原陛下急发兵击之。”二世怒,作色。叔孙通前曰:“诸生言皆非也。夫天下合为一家,毁郡县城,铄其兵,示天下不复用。且明主在其上,法令具於下,使人人奉职,四方辐辏,安敢有反者!此特群盗鼠窃狗盗耳,何足置之齿牙间。郡守尉今捕论,何足忧。”二世喜曰:“善。”尽问诸生,诸生或言反,或言盗。於是二世令御史案诸生言反者下吏,非所宜言。诸言盗者皆罢之。乃赐叔孙通帛二十匹,衣一袭,拜为博士。叔孙通已出宫,反舍,诸生曰:“先生何言之谀也?”通曰:“公不知也,我几不脱於虎口!”乃亡去,之薛,薛已降楚矣。(《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陈胜吴广起义时,秦朝廷上各位儒生主张对于反叛的臣民要处死,绝不能赦免,要求秦二世发兵镇压。秦二世听了很生气。(此处秦二世为何生气建议了解一下那一段 历史 )结果大儒叔孙通坑了队友,吹了一波秦二世的马屁,哄得秦二世很高兴,导致主张陈胜吴广反叛的各位儒生博士被关进监狱以非所宜言的罪名处死。(此处很有趣,忠于秦王朝的儒生被处死,而怀有二心的“儒家大贤”则被加官晋爵······见秦末政事何其混乱也)

这样的案例在史书中比比皆是,再举二例:

秦始皇帝游会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妄言,族矣!”(《史记·项羽本纪》)

郦生乃夜见陈留令,说之曰:“夫秦为无道而天下畔之,今足下与天下从则可以成大功。今独为亡秦婴城而坚守,臣窃为足下危之。”陈留令曰:“秦法至重也,不可以妄言,妄言者无类,吾不可以应。先生所以教臣者,非臣之意也,原勿复道。”郦生留宿卧,夜半时斩陈留令首,逾城而下报沛公。(《郦生陆贾列传》)

此处项梁担心侄子项羽妄言就会被灭族,陈留县令亦担心朋友郦生乱说会被灭族。(非常讽刺的亦然是王朝末世观,儒生不讲友情,郦生卖友求荣,以朋友的头颅获得新贵的欣赏——郦生曾对高祖刘邦说:“臣素善其令,原为足下说之。不听臣,臣请为足下杀之,而下陈留。”)当然这个非所宜言罪也被后世所继承,譬如汉代京兆尹王章被杀害即用此罪名,于后清代的文字狱基本也是以类似的罪名发动的。

再者,对于思想犯罪而言,焚书坑儒或许大家早已耳熟能详。秦代还是有烧书的法律条文的,譬如公元前213年秦始皇颁布《焚书令》:“以古非今者,族。”

再者“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皆诣守,尉杂烧之”亦然有后人注之:“按秦律,敢有挟书者,族。”

诸如“聚语诗书······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亦然在此之列,试想想如果因为聊一聊诗经什么的就要被斩杀,实在是不寒而栗——看起来秦代真是文艺青年的末日。

秦朝是是我国几千年 历史 中第一个大一统的王朝,虽然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只存在了十四年就灭亡了。很多人觉得秦朝的灭亡跟他的法律严苛有关。今天原来是 历史 就带大家看看秦朝的法律,看看它是否真的那么严苛,让一个强大的王朝只存在十几年。

你不可能像古装剧里的大侠那样在秦朝满大街乱逛,任何一位黔首(秦朝民众的称谓)看到你在乡野中无所事事地闲逛,都会以朝阳区人民群众的高度警觉来盘问你,假如你没有秦朝的证件——“验”、“传”、“符”等,他们一定会把你扭送到官府,换几个赏钱花花。等待你的也很可能会是“将阳”(游荡罪)、“阑亡”(逃亡出关罪)、“邦亡”(偷渡出境)等罪名,以及被罚为刑徒、接受劳动改造一类的命运。

你和别人打架,拔光了他的胡须和眉毛(天知道你怎么这么恶趣味),或者拔剑砍断对方发髻,都要被罚去当劳改犯“城旦”;或者你苏亚雷斯附体,咬断了对方的鼻子或耳朵,就要被罚耏刑——刮掉胡子;如果杀死对方就更严重了,这叫“斗杀人”,肯定是要偿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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