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您好,回答如下:公司变更名称,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执行。您如要求公司补缴,且您当地社保局也同意补缴,相对的,您自己的承担额,也是需要补缴的。因此,如您仍在职且还年轻,建议是不需要补缴,除非您有特殊用意。毕竟,企业经营,也不容易,您的要求补缴,极大可能带给企业巨大的震荡。总之,好好沟通,日後好相见。以上,仅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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