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精神病,被误诊为精神病,服用了抗精神类的药物,会真的成为精神病吗?今年九月初,我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服用帕罗西订和利陪酮,后来经医生诊断,我根本没有精神病,可是我服用这两种药已有两个多月了,帕罗西订上个礼拜刚停,上个礼拜二,我真的患上了精神病,无法思考问题,逻辑思维急剧下降,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脑子里什么也没有,而且无法思考,一思考就难受,有时候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所以利陪酮到现在还在吃着,我这次的患病和这两个月的服药有关吗?我到底算不算精分,如果不算,那我算什么病呢,还有没有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