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可见,判断房产公司出售车库的行为是否合法,要区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种情况是出售规划内的车库。房产公司出售的如果属于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车库可以出售,那么该房产公司出售车库是合法的。如果双方对车库的出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车库在规划中已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业主在购房时交付了相应公摊款项,则该车库应作为共有建筑属于业主共同所有,房产公司无权出售。二是车库在规划中没有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车库的建盖资金全部由房产公司支付,建成后也没有通过任何形式转由业主负担,则该车库的所有权应属房产公司,房产公司当然有权出售。另一种情况是出售非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该类车位、车库应属于业主共用,房产公司无权对外出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车位、车库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3种类型,
小区业主在购买小区地下车位之前一定要弄清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
第一种情况,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
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
第二种情况,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
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此外第三种情况是,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
发商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
“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
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
对照这一条,如果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也就是开发商
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
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
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