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限平均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异同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7-10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有四种方法:即直线法分(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分(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恰当的会计核算方法。就是说,在四种折旧方法中,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不同的固定资产,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方法。但是按照一贯性原则要求同一种资产,一旦选定了某种方法,就不可以随意改变了。确需变更,应视为会计政策变更。企业为某一固定资产选择的折旧方法如与税法所许可的折旧方法不一致,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进行纳税调整。
  1、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定义: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相等.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其中:予计净残值率=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原价×100%
  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
  =—————————————×100%
  固定资产原值
  月折旧率=年折旧额÷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优点: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这种方法比较适合各个时期使用程度和使用效率大致相同的固定资产。(由于直线法通俗易懂,核算简便,同时根据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各年度或月份提取的折旧额相等,使企业产品成本稳定并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缺点:由于平均年限法只着重于固定资产使用时间的长短,不考虑固定资产使用的强度和效率,因此,每期折旧费用总是相等的。如果某一年使用率高,生产的产品产量增多,那么每一单位的产品分摊的折旧费用势必降低,产品单位成本就下降:反之,则上升。所以用平均年限法分摊固定资产成本,看似各年平均其实并不均匀需要的满足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尤其忽略了折现因素,会给人以投入资本总额的收入率在不断提高的假象。
  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所以优缺点一样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早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其递减的速度逐年加快,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目的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固计使用寿命期内加快得到补偿
  2、年数总和法:
  定义:又称合计年限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
  (2)计算公式
  ①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数
  年折旧率=——————————————=—————————————————————×100%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
  ②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③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优点:因资产的原始成本在早期获取收入过程中所耗用的要比后期大,因此早期折旧费应大于后期。还有,资产的净收入在后期要少于早期,即使不计利息成本,资产净收入的减少。因此,加速折旧法在使用上是合理的,也是最趋于现金收支规律的一种方法。
  缺点:对影响折旧分配需要考虑的因素也不能完全考虑并体现。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定义: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用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作为固定的折旧率乘以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得出各年应提折旧额的方法。就与加速折旧法类同,可让你在第一年折减较大金额。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是假设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在前期消耗较大,在后期消耗较少,为此,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速折旧。
  计算公式:
  (1)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注:1、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2.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即不能使固定资产的帐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当下述条件成立时,应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一种计算方法,它的基本规则是:以固定资产使用年数倒数的2倍作为它的年折旧率,以每年年初的固定资产帐面余额作为每年折旧的计算基数,但由于在固定资产折旧的初期和中期时不考虑净残值对折旧的影响,为了防止净残值被提前一起折旧,因此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最后两年中,折旧计算方法改为平均年限法,即在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的帐面余额减去净残值后的金额除以2作为最后两年的应计提的折旧。诚然,在一般情况下,我们都可以遵照这种规则来处理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折旧问题,但笔者认为,这种通用的规则并不能全部适用。在实务中,如果不顾固定资产净残值估计的实际情况,机械地照搬上述原则,则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应用可能会走入误区,并将造成固定资产使用末期折旧计算的不当和错误。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4、工作量法:
  定义:工作量法也是直线法的一种,只不过是按照固定资产所完成的工作量来计算每期的折旧额(根据规定,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大型设备以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可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实质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补充和延伸)
  优点:假定资产价值的降低不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是由于使用的缘故。对于许多种资产来讲,工作量法这一假定是合理的,特别是在有形磨损比经济折旧更为重要的情况下。
  缺点:整个服务价值的降低事实上并不是均匀的、未能考虑到修理和维修费用的递增,以及操作效率或收入的递减等因素等。
  例1:某公司有货运卡车一辆,原价为150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5%,预计总行驶里程为300000公里,当月行驶里程为5000公里,则该项固定资产的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程里程折旧额=150000×(1-5%)÷300000=0.475元/公里
  本月折旧额=5000元×0.475=2375元
  例2:甲公司的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680000元,预计生产产品产量为2000000件,预计净残值率为3%,本月生产产品34000件。则该台机器设备的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件折旧额=680000×(1-3%)/2000000=0.3298(元/件)
  月折旧额=34000×0.3298=11213.2(元)
  例3:某企业某项固定资产原价为8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5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
  要求:(1)按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5年的折旧额;
  (2)按平均年限法的计算结果编制会计分录(基本生产车间使用)。
  (1)平均年限法每年折旧额=(80000-5000)/5=15000元
  (2)双倍余额递减法:
  第一年折旧80000*(2/5)=32000元
  第二年折旧(80000-32000)*(2/5)=19200元
  第三年折旧(80000-32000-19200)*(2/5)=11520元
  第四年年折旧(80000-32000-19200-11520-5000)/2=6140元
  第五年折旧同第四年
  (3)年数总和法:
  第一年折旧=(80000-5000)*(5/15)=25000
  第二年折旧=(80000-5000)*(4/15)=20000
  第三年折旧=(80000-5000)*(3/15)=15000
  第四年折旧=(80000-5000)*(2/15)=10000
  第五年折旧=(80000-5000)*(1/15)=5000
  (4)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15000
  贷:累计折旧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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