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男孩患左侧髂骨尤文肉瘤,已手术和化疗四次了,现等着放疗,想办特病怎么办不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30
你要真数医生的安排
放射治疗是恶性肿瘤三大主要治疗手段之一,据统计,在中国50%-70%的癌症患者需要接受放射治疗。

放射治疗用来治疗癌症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它是利用各种射线来杀死癌细胞,从而达到治疗癌症的目的。

医用射线具有很强的穿透能力,射线入射到人体后,作用于细胞,对细胞的遗传物质和DNA造成不可修复的损伤从而导致细胞死亡。

细胞受射线照射后产生一系列的生化及物理变化,造成细胞的损伤,一部分细胞产生致死性损伤导致即刻死亡。

另一部分细胞产生亚致死性损伤或潜在致死性损伤,产生这种损伤的细胞大部分在数小时内可以自行修复。

如果反复给予射线照射,亚致死性损伤或潜在致死性损伤可以转变为致死性损伤,反之,受损的的细胞停止照射后,细胞修复再增值,细胞数目又可以恢复到照射前的水平。

正常的细胞和癌细胞受射线照射后均可以产生以上的改变。

一般来说,正常的组织细胞受射线照射后产生致死性损伤的比例较癌细胞低,对损伤修复的能力强于癌组织。

所以一定剂量射线多次照射后,癌细胞可以完全死亡,而正常组织受到损伤后可以恢复。这种正常组织和癌组织对放射线的损伤与修复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放疗可以用来治疗癌症。

放疗为什么要做那么多次?
研究发现,只要剂量足够高,射线可以杀死所有癌细胞,但是人体不同的器官受到一定剂量的射线后可以产生永久的不可逆的损伤,特别是脊髓、肺、肝、肾、肠等重要器官产生严重损伤可威胁到患者的生命,且不同的器官对放射性的耐受性是不同的。

所以如何最大限度杀灭癌细胞,且最大限度的保护正常器官是放疗研究人员和医生的最重要的任务。

早期因技术原因,放射治疗的副作用很大,同时为了保护重要器官,肿瘤的剂量也难以提高,导致癌症放疗要么效果不佳,要么副作用很大。

随着研究的深入及科技的进步,研究人员发现正常器官的损伤一些是放疗过程中的急性损伤(早反应组织),有一些是放疗结束后很长时间以后出现的远期损伤(晚反应组织)。

早反应组织出现的急性损伤大部分可以修复的,晚反应组织出现的远期损伤一般很难恢复,且严重影响器官功能。

晚反应组织的单次照射剂量对远期损伤的严重程度是有影响的。

我们做了很多的临床研究发现:目前根治性放疗最常用的常规分割照射模式(每次1.8-2.2Gy,30-35次)可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与最低的远期副作用的平衡。

所以目前大部分放疗是需要很多次才能完成的,不同的部位、不同的治疗目标,放疗次数也不一样。

当然,如果肿瘤体积较小,距离重要器官有安全距离或对附近器官功能影响较少,我们可以采用立体定向放疗(采用一次大剂量或少数几次大剂量的照射),效果较常规分割照射模式更佳,甚至可以达到手术的效果。

放疗过程中为什么不能中断?
放射治疗分为根治性放疗、辅助性放疗和姑息性放疗。

最主要的任务是根治性放疗,比如说:鼻咽癌、早期喉癌、早期恶性淋巴瘤等通过单纯放疗可以治愈。

乳腺癌、宫颈癌、直肠癌等通过(术前或术后)辅助放疗可以明显降低肿瘤术后的复发率。

前面提到,根治性放疗目前最常用的是常规分割模式,即每次1.8-2.2Gy,30-35次,每周5次。

研究发现放疗疗程延长会明显影响癌症的治疗效果,比如说:鼻咽癌放疗总时间延长1周,肿瘤的局部控制率将下降达13%。

所以,放疗过程中,因一些副作用随意中断放疗,是一件相当得不偿失的事情!

在放疗过程中患者常常会伴随一些副作用,如:黏膜反应、消化道反应、骨髓抑制等等,大部分患者通过对症治疗是可以顺利完成放疗。

当然患者在过程中如果出现一些严重的副反应,则必须停止放疗,对症治疗后好转后方可继续放疗。

临床中,我们发现患者及家属常常会因为这些副作用产生焦虑,甚至放弃治疗。

所以,我们的医生需要严密观察患者放疗过程中的毒副反应,及时对症治疗并耐心解释打消患者顾虑。

患者及家属需要听从医生建议,每日向医生汇报病情并配合医生做相应处理。共同保障患者按时完成治疗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