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的第六章 井控作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第四十条 发现溢流立即关井、疑似溢流关井检查。 钻开预计异常高压或异常低压油、气、水层1~2m,遇到钻速突然加快、放空、井漏或气测异常应停止钻进,并循环观察,经判明无油气水侵和异常情况后再继续钻进。
第四十一条 油气层钻进过程中发现实际钻井液密度不能平衡正钻地层压力时,应按照审批程序及时申报调整钻井液密度,经批准后再实施;若遇紧急情况,现场可按井控压井程序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
第四十二条 下列情况应短程起下钻进行后效观察:
(一)钻开油气层后第一次起钻前。
(二)溢流压井后起钻前。
(三)钻开油气层井漏堵漏后或尚未完全堵住起钻前。
(四)钻进中曾发生严重油气侵但未溢流起钻前。
(五)需长时间停止循环进行其它作业(电测、下套管、下油管、中途测试等)起钻前。
第四十三条 短程起下钻的基本作法如下:
一般情况下试起10~15柱钻具,再下入井底循环观察一个循环周测后效,在能满足起下钻作业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起钻作业;否则,应循环排除受侵污钻井液并适当调整钻井液密度,再次短起下钻循环观察,待井下正常后再起钻。
第四十四条 钻开油气层后应防止浅气层、稠油注汽、老井侧钻、抽吸、潜山井漏引发井喷,发现异常均应进行观察。如有溢流,应立即关井求压;如有抽吸,应下钻排除油气水侵;如有井漏,应及时采取相应堵漏措施。
(一)起钻前应充分循环钻井液,并调整好其性能,确保井眼清洁和进出口密度差不超过0.02g/cm,循环时间不少于1.5个循环周。钻头在油气层中和油气层顶部以上300m井段内,起钻速度不应超过0.5m/s。
(二)起钻必须灌好钻井液。每起下3~5柱钻杆、1柱钻铤记录一次灌入或返出钻井液体积,及时校核单次和累计灌入或返出量与起出或下入钻具体积是否一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司钻。
第四十五条 录井人员和“坐岗”人员及时发现溢流、井漏、油气显示、有毒有害气体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司钻。
第四十六条 起钻完应及时下钻,严禁在空井情况下进行设备检修。如果必须进行设备检修或因其它原因停工时,应将钻具下至套管鞋处,保证井内灌满钻井液,并指定专人观察井口。
第四十七条 发现气侵应及时排除,气侵钻井液未经排气不得重新注入井内;若需对气侵钻井液加重,应在对气侵钻井液排完气后停止钻进的情况下进行,严禁边钻进边加重。
第四十八条 高凝油油井在关井后实施压井作业前要定时观察立管和套管压力变化,发现压力下降时,允许打开节流阀放喷0.5m,防止高凝油凝固卡钻和堵死环空。
第四十九条 处理井下事故和复杂情况时应做好以下防喷工作:
(一)钻进中发生井漏应将钻具提离井底、方钻杆提出转盘,以便观察。同时采取反灌钻井液措施,保持井内液柱压力与地层压力平衡,防止发生溢流,其后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井漏。
(二)在注解卡剂等事故处理作业中,必须计算因密度变化而引起的液柱压力变化值,保证井筒压力稳定。
第五十条 电测、固井应作好如下防喷工作:
(一)测井队应配备剪切电缆工具。测井作业时钻井队应指定专人观察钻井液出口,并定时向井内灌钻井液,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司钻,发现溢流立即告知测井队。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切断电缆,关闭全封闸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起出仪器抢下适量钻杆关井。
(二)下套管前,Ⅰ级风险井和未装环形防喷器的Ⅱ级风险井应更换与套管尺寸相同的防喷器闸板并试压检查;固井过程中保证井内压力平衡,尤其防止水泥浆候凝期间失重造成井内压力平衡的破坏,甚至井喷。
第五十一条 关井后应根据关井立管压力和套压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一)关井立管压力为零时,溢流发生是因抽吸、井壁扩散气、钻屑气等使钻井液静液柱压力降低所致,其处理方法如下:
1、当关井套压为零时,保持原钻进时的流量、泵压,以原钻井液敞开井口循环,排除被侵污的钻井液即可。
2、当关井套压不为零时,应在控制回压维持原钻进流量和泵压条件下排除溢流,恢复井内压力平衡;再用短程起下钻检验,决定是否调整钻井液密度,然后恢复正常作业。
(二)关井立管压力不为零,可采用工程师法、司钻法、边循环边加重法等常规压井方法压井:
1、所有常规压井方法应遵循在压井作业中始终控制井底压力略大于地层压力的原则。
2、根据计算的压井参数和本井的具体条件(溢流类型、钻井液和加重剂的储备情况、井壁稳定性、井口装置的额定工作压力等),结合常规压井方法的优缺点选择其压井方法。
第五十二条 天然气溢流不允许长时间关井而不作处理。视情况间隔一段时间向井内注入加重钻井液,同时用节流管汇控制回压,保持井底压力略大于地层压力排放井口附近含气钻井液。必要时即使加重材料不足也应实施司钻法第一步排除溢流,防止井口压力过高。
第五十三条 空井溢流关井后,根据溢流的严重程度,可采用强行下钻分段压井法、置换法、压回法等方法进行处理。
第五十四条 压井作业应有详细的计算和设计,压井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设备安全检查、人员操作岗位落实等工作。施工中安排专人详细记录立管压力、套压、钻井液泵入量、钻井液性能等压井参数,对照“压井作业单”进行压井。
第五十五条 压井作业程序:
(一)求关井立管压力值、套管压力值。
(二)判断溢流种类。
(三)计算压井液密度。
(四)确定压井方法。
(五)准备井筒容积1.5~2倍的压井液。
(六)计算并填写压井施工作业单。
(七)实施压井。
任何情况下关井,其最大允许关井套压不得超过井口装置额定工作压力、套管抗内压强度的80%和薄弱地层破裂压力所允许关井套压三者中的最小值。在允许关井套压内严禁放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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