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和租客签了三年的合同,房租是一年一交,现在一年马上到期了,不想租给他了,怎么办?刚开始不知道他是开酒吧的,里面还设有ktv包间,每天都营业到凌晨三四点,实在太吵了,我们这是5层式居民楼,所以不想租给他了。合同上没有提违约金这方面,只写了违约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如果赶他走都需要负什么责任?或者我赶他走合法吗?
但是合同上没有提到违约金啊
追答违约就是付违约金的,没有什么付什么责任的说法
法律有专门的按百分比来付的
你可以咨询下律师
追问一般是按照一个月的租金么
追答对按你租金的百分比,既然你是租的3年那就按3年来算百分比
追问哦,谢谢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合同上没有写不允许开设什么,如果写的话他就不会租了
追答自己,自己找个电话了,没事打打投诉电话,就说这一家太扰民啦,完了你再去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