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董事那些事儿(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30
董事会作为现代公司治理的主体之一,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核心地位。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受股东会授权、对股东会负责,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定,接受股东会、监事会监督,完成各项重大经营管理的决策工作。设立外部董事可以使董事会决策更加有效,优化董事会的结构。

外部董事与独立董事有什么区别?

关于外部董事的定义各不相同,《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国资发改革〔2004〕229号)将外部董事定义为“ 外部董事指由非本公司员工的外部人员担任的董事。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外的其他职务,不负责执行层的事务。”

外部董事有独立性,即“外部董事与其担任董事的公司不应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外部董事职务的关系。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两年内未曾在公司和公司的全资、控股子企业任职,未曾从事与公司有关的商业活动,不持有公司所投资企业的股权,不在与公司同行业的企业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兼职等。”

根据是否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可以将董事分为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内部董事包括担任公司经理的执行董事与职工民主选举的职工董事,外部董事则可以再区分为独立董事与非独立外部董事。而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是按照是否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且是否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有业务或经济联系来区分的。独立董事具有独立性、专家性、兼职性的特点,与上市公司不能有经济往来,并且要独立于任职公司的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

外部董事的职权与履职机制

2021年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行为规范》要求外部董事“代表股东,尽职尽责。要牢固树立维护出资人权益的责任意识,自觉站在出资人立场上决策,积极为董事会运作和公司运营提供有价值的建议,不得在经理层选聘、考核和薪酬激励等方面损害出资人利益”。

外部董事除不可过问公司具体经营事项外,享有与执行董事相同的知情权、参会权、发言权与表决权。 同时,外部董事亦可担任所在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务。未能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外部董事仍可担任外部董事召集人,组织召开全体外部董事会议。而且在董事会下属委员会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外部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成员也须有半数以上为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中的履职机制是:集体讨论、独立表决、个人担责。 集体讨论就是与会董事在讨论议案时,分别且充分地发表个人意见;独立表决就是董事基于个人判断,对议案投出同意、反对或弃权票;个人担责就是董事个人对表决产生的结果承担责任。

设立外部董事可以使董事会决策更加有效,起到优化董事会结构的作用;使董事会考虑问题更加多元,决策更加科学。但是规范董事会运行规则是保障外部董事履职的重要基础。

2015年,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全国范围内)国有独资、全资公司董事会外部董事应占多数,外部董事因而从中央试点推向全国。在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国有控股企业也应有一定比例的外部董事。在力推三级授权经营体制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中,突出强调外部董事,要求其占据平台公司董事会的半数以上。

2021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过半数为外部董事,并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这意味着,外部董事过半数将成为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法定机制。

专职外部董事和兼职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也可以分为兼职外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关于印发《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资发干二[2009]301号)将专职外部董事定义为“专职外部董事,是指国资委任命、聘用的在董事会试点企业专门担任外部董事的人员。专职外部董事在任期内,不在任职企业担任其他职务,不在任职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任职。”相对应,兼职外部董事就是不在任职企业担任其他职务,但在任职企业之外的其他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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