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10-16
我国继承制度的本质及基本原则
继承制度和其他法律制度一样,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它的产生、发展及其本质取决于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基础的性质。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也贯穿于继承制度的整个发展过程中。所以研究我国继承法的发展,有助于更好地把握我国继承制度的本质及基本原则。
一、我国继承法的发展
(一)继承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继承权是继承人在继承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因而是继承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继承权,也就构不成继承法律关系。研究与继承相关的问题,首先应该把握好继承权这一概念,离开继承权说继承就没有实际意义。
1、继承权的概念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概念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第一,依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继承权也仅为自然人享有。法人 、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也会接受遗产,但不是基于继承权接受的,即不是以继承人身份承受被继承人的遗产。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接受遗产的情况有两种:一是受遗赠。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将其财产赠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但不能指定其为遗嘱继承人。换句话说,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可以享有受遗赠权,但没有继承权。二是接受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在这种情况下,它们也不是基于继承权接受遗产的。
第二,继承权是依法律规定或遗嘱而发生的权利。法律没有规定的为法定继承人的公民不能享有法定继承权。在合法有效的遗嘱中未被指定为继承人的革命,不能享有遗嘱继承权 。
第三,继承权具有财产性。继承权的客体只能是遗产,而不能是被继承人的身份或其他人身利益。
2、继承权的法律特征
继承权有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和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两种涵义,这两种不同涵义的继承权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
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指继承开始前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实质上是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因此,"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的基础和前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