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毕业生签了三方协议,试用期内辞职,档案和户口的问题。

我是2011届山东的毕业生,毕业前和我们当地的一家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毕业时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都写的公司(由于单位是民营企业,档案转到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户口在公司所在镇的派出所)。工作了三个月后,我感觉自己不喜欢这份工作,打算辞职考公务员。我想问一下,辞职后我的户口和档案应该怎么落实?
辞职如果改派或者别的需要公司开什么证明吗?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7
首先该公司要同意你毁约,在你签的协议书写同意毁约再盖章。待公务员考上后,凭录取通知,同时填写改派表和你原来报到证,到山东省教育厅办理改派。凭新的报到证到人才中心和派出所办理档案和户口。不过目前不办理,也没关系,就放那,等到需要时在办理也行,不论是考取了公务员或新签单位。但前提必须该公司要在你协议书上盖回“同意毁约”的章或出示相关证明函。具体还可询问你毕业学校就业部门老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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