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农政策

什么是三农政策

第1个回答  2005-09-16
农民、农村、农业
第2个回答  2005-09-16
农村、农民、农业
第3个回答  2005-09-24
党和国家关于农村改革,农业经济和农民利益的政策叫三农政策.
第4个回答  2019-05-07
所谓“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
相关政策:
1、加大减免农业税改革力度。2004年,全县农业税平均税率由7%降到4%,降低3个百分点。在降低农业税税率的同时,同比例降低农业税附加。
2、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坚持向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多、产量高的农民倾斜的原则,2004年,按照国家规定的筹措比例,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541.3万元,对全县种植小麦、玉米的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县政府成立以县长张业为组长的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发展和计划、农业、物价、粮食、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参加。5月底以前要全部兑现给种粮农民,6月15日公布补贴结果。
3、对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补贴。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的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购机户手中。同时,县安排一定财政资金对农民购机给予补贴。
4、增加良种补贴投入。县财政用县长备用金50万元,建设20个粮食生产示范村,鼓励土地向种粮能手集中。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管理,强化种子市场监督检查,严格控制种子价格,积极开展送种上门服务,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子。
5、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认真落实支持化肥生产的税收和价格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化肥生产企业电价优惠政策。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出厂价格继续由政府指导定价,核定中准出厂价,企业出厂价上浮不得超过中准出厂价的10%。物价局要加强对化肥出厂价和流通环节进销差率、批零差率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流通环节的加价幅度,降低化肥最终零售价格,真正让利于民。农业、工商、质检部门要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6、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税费减免及物价控制政策。在税收、投融资、资源使用、人才政策方面,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给予支持。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有关税费。进一步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对能够给农民带来实惠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管哪种所有制形式,都要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一视同仁的支持。
意义:中国是个农业大国,中国的革命其实质上是农民的革命。农民一直就占中国人口的大部分,农民的生活状况关系着中国的社会稳定。在现在生产建设时代,农业也是工业、服务业等的基础和支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难点和重点都在“三农”。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还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不足、农民收入增长困难问题还很突出,农业、农村仍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在现阶段,只有实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略,才能切实优化经济结构和实现协调的、可持续的发展,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才能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因此,取消农业税,绝不仅仅是为了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富裕,而是关系到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民族的伟大复兴。
第5个回答  2005-09-21
三农”问题的终极解决方案

首先,来看看为了解决“ 三农”问题,我们都曾经做过了些什么:

一、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由于一些地方通过结构调整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于是开始了全国范围的实施。结果:动作快、利用政府扶持的少数农民收入会有所提高,但跟风的大批农民(往往通过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需要承担供求变化带来的巨大风险,往往血本无归。同时还引发了粮食安全问题。
二、减免税费。
尤其从去年中央一号文件,农业税、特产税的减免可谓大快农民心,在“三农”问题上取得了突破。可是,一来两税总体上在农民负担中占的比重并不很大(优势特产区除外),二来如果没有配套措施很容易出现“黄宗羲定律”,已是破产的乡镇财政更是雪上加霜,必然会寻找自身的出路。
三、增加补贴。
农业补贴是最直接的惠农措施,可农业补贴也一直是令中央头痛的事。补贴大体可分为农技补贴、农资补贴、农村基本建设补贴。
1、农技补贴主要通过加强技术推广、服务(各涉农部门)而进行的财政补贴,环节多、漏洞太,效果甚微。
2、农资补贴,要么对定点农资企业(要保证农资质量)补贴,农民没有选择权,又会干预、破坏市场自由竞争,甚至出现质次价高现象;要么对农民直补,不论由部门还是基层政府实施,均要大打折扣,大件农资(如大棚、农机,不可能人人有份)更是厚此薄彼,甚至从中套利。
3、农村基本建设补贴,首先基建环节就层层剥皮,大项目还稍好一点,监管较严,即使“豆腐渣”也得有个样子,小项目往往就是空的(不然甚至高达40%的跑项目“奖励”从何而来)。而且,最主要的问题还在于后期的维修,谁来落实?
2004年,2000亿的农业财政补贴,农民拿到了多少?
四、发展乡镇企业。国家为此还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可见重视程度之高。大家都知道,企业选址考虑的是经营优势,而不是乡情。所以乡镇企业大多是资源、劳动力密集型企业。而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在有一定发展后,为了进一步的发展,必然会孔雀东南飞。留给农村的是资源的浪费、土地的破坏、环境的污染。近年又有专家呼吁产业链条的延伸,例如“美国人教会我们喝可口可乐,凭什么我们就不能熬人参汤、当归汤什么的,给美国人喝呢?”——幼稚吧?可口可乐是在美国农村装罐出售的吗?人参汤、当归汤会在农村熬吗?如果不是,又关农民什么事?

五、撤乡并镇。乡镇数量倒是减少了,可财政供养人员却有增无减。
六、农村教育、医疗建设。这就别提了。只举个例子:即使通过各种措施保证了教师的素质和待遇、减免了学费,如有些地方出现的正式教师花二、三百雇佣别人上课,怎么解决?毕竟农村比不上城市的待遇,又缺乏作为主体的农民的有效监督。
七、农业现代化、农村小城镇建设。对于人均一亩多地的现实、著名的精耕细作、世界一流的农业单产,农业现代化到底有多少可以大现身手的地方?如果是为了解放劳动力,还是先解决现有的农村隐性失业者的就业为好。农村小城镇建设,在解决好土地分散经营、富裕劳动力等问题之前是不可能取得实质进展的。
八、村委直选。效果很好,不是小好,而是大好。锻炼了农民,农民深深意识到了投票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是相关的。也许这是农民唯一可以自豪的事情。
九、2004年政府把农村富裕劳动力就业作为行政命令,甚至要求每名干部帮扶一名农民(设想的多好——可以解决几千万),可是解决了什么问题?甚至连“阶段性成果”都不好意思说。就业问题说到底要依靠国民经济的发展来提供就业机会,这是客观事实,不是什么行政干预可以解决的。

思考:为什么国家下了如此大的气力,却始终收效甚微?

下来让我们找出根本的原因:
一、任何好的措施,如果在弱势群体之前有其他利益集团参与其中,都不能取得充分的效果。
二、一个远离权力中心,同时也就丧失了话语权的阶层,必然要沦为弱势群体。
三、一个权利低于国民待遇的阶层,必然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如同一个虚弱的人,靠外来的同情和保护是不能成为强者而自立的。
四、在社会各阶层的搏弈当中,一个阶层(尤其是弱势阶层)不能组成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团体,就表明这一阶层连最微弱的抵抗能力都没有。这也是重农轻商的封建社会中,会馆、行会、商会等普遍存在的重要原因。

这样看来,要解决“三农”问题就不能只停留在表面,而是需要动大手术,下决心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一、给农民平等的选举权。
《选举法》规定,一个农村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是城市代表的四倍(对其他代表的比例更高),称之为“实质上的平等”。已有专家对此提出异议,建议进行修改。如果农民取得了平等的选举权,意味着在各级人大中将拥有一定数量真正的农民代表,农民才可能拥有话语权,才可能改变他们的处境。这一点如果做到了,“三农”问题就解决了一半。
也许有人会问:现在县、市人大中不是也有一些从农村选上来的代表吗?即便修改了《选举法》,会不会只是增加了更多的乡镇官员进入人大?这个担心是合理的,所以还有第二条。
二、建立村镇自治制度。
可以借鉴国外的小镇自治和社区自治制度。自治村镇人口在两万人以下(不必按现有建制),只设少量的专职人员,正、副镇长由村民定期直选产生,设立镇务议事委员会,成员由村民推举,对重大决策进行表决。当然还有更具体的制度建设,不再多说。
通过村镇自治形成农民自己的基层组织,可以避免官员代表农民的现象,同时可以绕开其他利益集团而直接管理镇务、享受惠农政策、共同抵御外来侵害。许多诸如农民负担、教育、医疗等的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三、给农民以国民待遇。
1、扩大社保覆盖面。最低保障、失业保险(目前已有3000万失地农民)、医疗保险、养老制度(80岁的农民仍需要耕作自养,有人还责怪农民重男轻女、多生孩子)。
2、完善户籍制度、取消身份歧视。
3、健全企业用工制度,消灭农民工与城市工、正式工的待遇差别。
四、充分利用WTO给予农业补贴的条款,反哺农业。

在现有的基础上,政府做好以上四点,就足够了。其他问题农民自己会处理好的。

参考资料:http://www.tianyaclub.com/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Key=0&strItem=no01&idArticle=145898&fla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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