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门前路没修好不能经营也要收物业费?
路不通,迟迟不具备经营条件,在这期间我是否有权追讨我的损失?不具经营条件不是我的责任,而且这期间还要我付物业费,这责任归谁?物业费是不是开发商该补偿不具经营条件的时间内的物业费呢? 望速指教
如果应该开发商修的路,责任是开发商的,物业只是管理,要讨说法,也是找开发商,但是一半我们在开发商那里讨不到什么东西,我让你注意购房合同的附加条款,有得这些附加条款使得他们违约合法。还借助媒体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