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看这篇就够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13
一、什么条件下可以休?

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可以休年休假。

1、是否要求劳动者是在同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

没有要求。故劳动者跳槽的,如果工作时间“无缝对接”,可将在上一个用人单位的工作期限与本用人单位的合并计算,满一年即可休年休假。一年间不得间断。

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人社厅函〔2009〕149号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2、是否能够要求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才享受带薪年休假?

不能。评价员工是否能享受带薪年休假,并非仅根据本单位工作年限。HR可以要求员工提交上一工作单位与在本单位工作时间连续(社保记录、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等)的证据,再决定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是否仍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休多久?

由劳动者已工作的累计全部工作时间来核算。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1、工作时间(工龄)如何计算?

a、全日制工作期间

b、依法服兵役期间

c、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

2、确定工龄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a、档案记载

b、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

c、劳动合同

d、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人社厅函〔2009〕149号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3、个人自行参保能否认定为工作时间?

仅凭个人自行参保的证明材料,不能认定为工作时间,但如有其他证明材料,能够证明个人参保期间劳动者正与某一用人单位存在全日制劳动关系,则该期间具有被认定为工作时间的可能性。是否认定,需视证明材料实际情况而言。

4、年休假遇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是否顺延?

顺延。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职工已休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是否抵充年休假?

分别享受,不抵充,不冲突。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6、职工新入职,属连续工作(工龄“无缝对接”),符合休带薪年休假法定要求的,在本单位休的带薪年休假如何计算?或职工离职,工作不满一年,当年度应休带薪年休假如何计算?

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 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 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7、能不能给员工额外的带薪假期?

可以。但请明确额外带薪假期的休假条件,以及与法定带薪年休假的享受先后顺序,以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8、离职职工多休了带薪年休假,离职前能否要求员工将多休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作为工作天数继续工作或扣除其相应工资?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9、派遣员工也可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吗?

可以。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三、何时不能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确因 工作需要 ,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 不扣工资 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第 (二)、 (三)、 (四)、 (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四、谁安排休?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需要,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可以分批、分散或集中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或不安排的,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不安排年休假的,应当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1、用人单位安排了,劳动者不愿意休,怎么办?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如职工不愿出具书面申请,建议用人单位做好录音、录像、手机短信等证据固定。

2、劳动者可以自行决定何时休年休假,而不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吗?

职工作为劳动关系中被管理一方,不经用人单位同意自行休年休假,可能面临被认定为旷工等处理,甚至可能因此而被解除劳动关系。

3、劳动者要求休带薪年休假,但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怎么办?

首先职工不能“强行”休带薪年休假,其次用人单位须向职工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或另行安排职工休带薪年休假。

五、未休年休假的待遇和后果

1、 非因职工本人原因未休年休假

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补发200%。

2、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工资计算数额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月工资: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上述述规定执行。

六、维权方式

1、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根据江苏省2015年、2016年的司法实践,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相关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故该项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畴,人民法院对要求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的请求将不予支持,劳动者应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2、向法院起诉的可能性和诉讼时效

江苏省的法院现在不再审理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的请求,因此不存在诉讼时效一说。但全国各地的司法实践不同,据我所知还是有部分地方法院会受理年休假工资的支付请求。

由于法律并未规定带薪年休假在多久休完,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认为只要劳动关系存续,职工的带薪年休假诉讼时效就没有经过。

如果HR能够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年休假如何休,公司在什么周期内安排年休假,则用人单位可能能够主张劳动者知晓其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已经在某一时刻受到侵害,从而主张诉讼时效已经经过。但直接规定年休假当年度未休完即作废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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