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涉世家中。失期,法皆斩。名词作状语的为什么不是皆而是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8-19
【法皆斩】

法:名词作状语,按照法律。

“法”是名词,“皆”是副词,意为“都”、“全”。

名作状指名词放在动词前面,对动词起直接修饰或限制的作用,这在文言文中是常见的普遍现象。
第2个回答  2020-08-19
这句话翻译成白话文是:如果不能按期到达,按法律规定全部处以斩刑”。
其中“法”字原本是名词,在此句中用状语,翻译成“按法律规定”;
”皆“在句中是副词,并没有发生“名词作状语”的情况。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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