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9-16
  一是全方位宣传教育,确保入心入脑。在传统文件学习贯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优势,加大思想教育宣传力度;通过专题讲座、廉政承诺、文体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正反面典型通报等综合形式,确保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上不懈怠、不敷衍、不打半点折扣。
  二是树立正反面典型,发挥警示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在大力弘扬落实典范的同时加大反面人物处理、曝光力度,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自觉遵守,积极处理好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放得下架子、扑得下身子、舍得了面子。
  三是摒弃形式、强调实质,避免“一刀切”。在制度建立过程中要把握《八项规定》整体原则,针对性制定实施细则,切忌搞形式上的从简从短,要注重质量和实效。从会议、学习、文件到接待,实行“一刀切”看似严谨,细究却未必科学。会议也好,文件也罢,宜长则长、宜短则短,因事而异。如:切实转变会风应重点在程序转变上下功夫,不能一味压缩会议时间,最终导致适得其反,影响会议质量,使得政治上的示范意义大于新规本身的约束意义。
  四是规范行为、细化内容,避免“搞变通”。在具体贯彻实施细则中明确限定具体行为,对规范内容进行全面具体细化,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落实风险点,弥补漏洞,不给“变通”行为提供半点余地。如:在公务接待、调查研究等公务活动中,有的地方以搞经济工作为由,为继续吃喝找理由、找借口;把以前在饭店宾馆开展的宴请活动转移到单位食堂或偏远农家乐进行,不但没有厉行节约,反而造成更大的浪费;还有的以开展工作之名游山玩水,改头换面成“参观学习”、“学习调研”等等,都要在源头上予以规范和明确。
  五是明确罚则、敢于亮剑,避免“阴奉阳违”。在制度建立和细则制定过程中,针对不同性质的违规行为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等法纪条规予以界定,对“阴奉阳违”,特别是大搞“变通”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手软,切实把惩处利剑悬在“顶风作案”人员的“官帽”上,让那些只把规定印在纸上、挂在墙上、停在嘴上,并没有真正地落到日常工作中的单位和个人尝到“变通”行事、不作不为的“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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