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子分配与诉讼期限

母亲于1990年去世,父亲于2005年去世,有5名子女。留下两套房子,当时还不是产权房,是单位的福利分房,小儿子在父亲去世前就一直居住在大的一套房子里,小房子父亲独自居住。父亲去世后,2007年房屋拆迁,可以把产权买下来了,小儿子在没有告知其他兄弟姐妹的情况下,悄悄去单位开了证明办理了大房子的过户手续。其他4人只好默认了他的行为,并协商平分小房子,小儿子也口头表示放弃继承小房子。到了2009年下半年,小儿子因欠债把拆迁还原的新房又卖掉了,之后又打算占有小房子,并拿出了一份父亲于2002年所写的遗嘱,写明把全部遗产交给唯一的孙子,即小儿子的儿子。请问:1现在2011年,这份遗嘱是否还有效?是否超过诉讼有效期?2该案例中,遗产开始分配是指父亲去世那一天,还是指小儿子办理完房屋产权的那一天?又或者是其他情况?

第1个回答  2011-08-20
有效 超过了 问题难办了 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开始(你母亲去世时开始继承你母亲的遗产也就是两套房产的一半,但现在已超过最长诉讼时效二十年,也就是你现在主张权利法院不予保护)继承你父亲的财产(房产另一半)因为有遗嘱你们也得不到追问

请问你是说如果小儿子现在向法院要求按遗嘱继承全部遗产,是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与保护的么?其他四人将一分钱也拿不到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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