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辆车是捷达的,在2005年2月份购买的,在8月28号我们出去出差走到高速上车坏了,于是在高速的服务区修了车,修车后车里有很大的汽油味,我们也没有多注意,就这样开了2天,在8月30号下午我们有出去走到半路,正走着车前面就着火了,因为前盖很烫根本就打不开,所以就这样我们就求救119,等他们来的时候我们车就剩下一个废壳,全烧了,我们问保险公司他们说我们这种情况属于自然起火,而我们没有自然险所以不给于赔偿,现在消防大队已经对我们车起火的原因作出报告。上面写着火灾原因认定如下:此次火灾原因系由车辆电气线路故障引起。
当时修车的时候他们也有给我们开发票,但是没有详细的信息,就是说都休息什么东西了,这种情况下我们是不是应该让这个修车公司给于我们车的赔偿那? 请求大家帮忙 谢谢! 急 急 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