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让我们上班,从上午8.30到下午6点,总共9个半小时,星期日休息一天,中午吃饭时间就半小时之内

中途没休息,晚班是下午13点到22点,符合国家劳动法吗?
那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公司不同意改呢

第1个回答  2012-01-10
不符合,8小时工作制,加班双倍工资。
第2个回答  2012-01-10
这肯定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规定一周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超出部分属于加班。
第3个回答  2012-01-13
首先看给你的工资里面是否含有加班工资,如果有,加班就合法,如果没有,就违法。
公司不同意改,如果你能忍受,就继续干;不能忍受,就辞职。
第4个回答  2012-01-12
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实在不想干只有走人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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