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四川宜宾市长宁县,我们属于蜀南竹海自然保护景区,我们河边全种的是竹子,现在河边要修滨江路,但村里面说只赔四元一米,请问根据国家法规这样的赔偿合法吗?根据本地的法规是怎么赔偿的?(之前修公路占了我们几亩都还没有赔也没说怎么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