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费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31
一、垃圾收费标准
1、城(镇)居民10元/户.月;流动人口2.5元/人.月。
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1.5元/人.月或180元/吨。
3、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
日产垃圾量1吨(含1吨)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吨。
日产垃圾量低于1吨的,按垃圾日产生量:
日产垃圾量0.005吨(含0.005吨)以下,每月30元;
日产垃圾量0.005
0.01吨(含0.01吨),每月60元;
日产垃圾量0.01
0.05吨(含0.05吨),每月120元;
日产垃圾量0.05
0.99吨(含0.99吨),每月180元。
商铺0.75元/月.平方米;餐饮业1.5元/月.平方米,或者双方协商计量收取。
单位自清自运至垃圾中转站120元/吨,单位自清自运至焚烧发电厂处置费90元/吨。
垃圾处置场(填埋)的处置费收费标准60元/吨。焚烧发电厂的处置费收费标准90元/吨。
粪便属于生活垃圾,粪便清掏清运处置费180元/吨。
建筑垃圾(单位、居民改扩建装修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150元/吨。建筑工程类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程序申报另行制定。
二、垃圾站归哪个部门管理
市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负责其行政执法工作;
2.编制全市市政管理和房地产管理的发展计划和行业中长期规划,提出各时期城市管理的中心任务,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桥梁、风景名胜、公园广场、照明燃气、给水排水、污水垃圾处理、市容市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职责。
4.负责房地产行政和行业管理。
5.负责编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维修改造和相关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建设。
6.负责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行政和行业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
7.负责组织、协调、筹建梧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提高梧州市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
8.负责本系统财务收支、统计、资金预决算编制、城市维护费的审核、指导、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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