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换老板了,本人不想干了就打了辞职报告,养老保险需转到个人缴纳,单位要求我个人缴纳500元罚款,说是保险合同过期,(因单位劳资人员工作失职导致保险过期)之前保险合同到今年4月份的,今年5月1号公司正式由新老板接纳,本人从2008年工作开始只有养老保险,医疗和失业保险原单位一直都没交,我是5月4号离职,公司已经扣除了我本人500元工资作为劳动合同过期的罚款,请问这罚款由谁来交合理合法,万分感谢!!!1,如果不合理我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劳动仲裁可以吗,2,我可不可以告现在的老板?还是告之前的老板?哎纠结啊!!!打官司的话能不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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