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村民小组卖给村民的宅基地是否合法?

未经县级土地部门审批,是村小组欠我的工程款,用一所宅基地的面积冲抵工程款,村委和村小组认可,这样我的权益能收到保护吗?是否合法?

第1个回答  2011-05-21
要看这所宅基地手续是否齐全,如果手续齐全,就应该是合法的。还应及时过户。
第2个回答  2011-05-25
手续齐全就合法。
第3个回答  2011-05-22
我觉得一切皆有可能,只要是手续齐全,应该问题不大,再说了,你不要他这地,估计工程款也是猴年马月。
第4个回答  2011-05-22
村里许可就应该没有问题的,去村里问问,把手续给办了追问

关键是我有属于自己的宅基地,这所宅基地等于是村小组卖给我的,没有经土地部门审批,我是说这所买来的合法吗?如果在这里盖房子如遇拆迁能受保护吗?《我觉得虽没经过土地部门审批,但对于来百姓而言,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也是政府主题,代表政府,经过他们卖给我的应该得到保护,但严格意义上讲,需要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证》《土地使用证》才算合法,很纠结,请法律人士给予解答!企盼!

追答

村里承认的,那拆迁的时候就有用的

第5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31
  物权法》规定: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规定:“一、(五)以转让房屋(包括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以土地与他人联建房屋分配实物、利润,或者以土地出资入股、联营与他人共同进行经营活动,或者以置换土地等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规定:“(二)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综上所述,由于房屋与地不可分离的特性,甲与乙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是无效的。

  2、至于直接单纯将本村的宅基地卖于本村人,那是不可以的。因为宅基地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一种特殊使用方式,国家是有许多规定的,宅基地的申请和转让也是有着严格限制的。
  《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追问

关键是我有自己有证的的宅基地,这所宅基地是村小组卖给我的,没有经土地部门审批,土地部门答复说停办。我是说这所买来的合法吗?如果在这里盖房子如遇拆迁能受保护吗?《我觉得虽没经过土地部门审批,但对于来百姓而言,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也是政府主题,代表政府,经过他们卖给我的应该得到保护,但严格意义上讲,需要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证》《土地使用证》才算合法,很纠结,请法律人士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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