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不是插叙的作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5-31
第2个回答  2020-03-01
插叙的作文600字
雕像
教室里很静,窗外的风声和雨声,使老师的讲话听起来有些凄然。门响了两次,都以为是雨在敲。许久,才觉得是人,老师把门打开。
一个头发蓬乱、瘦削的脑袋随着渐开的门缝伸了进来。我一愣,忙站起来:“父亲!”父亲见我,嘴一咧,给老师深深地鞠了一躬:“打扰了!打扰了!”
三月的雨天,冷得让人打哆嗦,看见父亲打湿的衣服,我又怜又怨:“你下雨天来做什么!”
“下雨天不耽搁工,搭个便车,不要钱……嘿嘿。”父亲羞涩地笑着。他还是放心不下他的菜园。
我有些讨厌他斤斤计较。一次,我和他进馆子,他死活只买两个极便宜的菜。吃完,他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津津有味地吃着同桌剩下的一盘鱼。我只觉得无地自容。
来到寝室,父亲拿出一件老式的棉衣。我的天!我两件毛衣,一件绒衣,加上皮茄克,已足够了。“我前夜做梦,梦见你的手烧伤了。你妈说怕你要凉着。嘿嘿。”
我无言。已退休的父母亲天天在家为我算这算那。门前一棵树死了,一只乌鸦叫,都要来看我一次。一次我说:“万一我考不上呢?”父亲的眼神突然黯淡了:“那也没得办法,只怕你将来受人欺。”望着他在几十年贫困与挨批斗中变得佝偻的腰背,我懂得这句话的含义。
他的手还在那个自制的帆布袋里掏着。掏了会儿,他拿出一塑料袋的柑橘:“嘿嘿,一共23个,你数数吧。
我立即明白,这是他在水果摊前,不知与人讨价还价了多久才买来的。我数了两次都没数清,就懒得再数。
考试临近,父亲知我寸阴如金。父亲把佝偻的身子缩在雨夜里,一步一步地向风雨中走去。一阵狂风吹来,他那瘦弱,弯曲的身影颤动着,宛如一尊枯树根刻成的雕像,凝固在我眼前这条风风雨雨的小路上。
我的心不禁猛然微微一颤,哦,这就是我的父亲,在经历了67年风雨剥蚀后的雕像!
点评:
这篇文章生动地刻画了一位对儿子关爱无微不至的父亲的形像,让我们很自然地联想到自己的父亲,以及身边的千千万万个这样的父亲。
作者在完成父亲这个人物形象的刻画过程中,两次用了插叙。一是出现在第五段,记叙的是一次父子二人下馆子,父亲死活买了两个极便宜的菜,而且吃同桌剩下的鱼,对父亲的斤斤计较做了补充。这一插叙,突出了父亲的节俭,写出了父亲生活的艰辛以及培养儿子上学的不容易。另外一次插叙是在第七段,写了父亲为我送棉袄,引起了我对父亲时时牵挂我的回忆‘一棵树死了,一只乌鸦叫,他们都要来看我一次,这充分地说明了父亲对我关爱的程度。文中与父亲关于学业的一次对话,揭示了父亲为什么期盼儿子学业有成的原因。
这两处插叙,充实了文章的内容,加大了文章内容的含量,很好地补充说明了父爱的伟大。 答案补充 思路分析:插叙是在叙述中心事件的过程中,为了帮助开展情节或刻画人物,暂时中断叙述的线索,插入一段与主要情节相关的内容的叙述方法。如《同志的信任》为表现文章的中心——鲁迅先生是“最可信的同志”的需要,先写鲁迅先生接到方志敏的密信、文稿及看信的经过,再插写方志敏被捕及狱中书写文稿和密信以及托付鲁迅先生,然后再按事情发展的顺序写鲁迅先生如何珍藏密信、文稿和把它们转交给党中央的情况。
插叙的类型:
插叙是叙述中常用的一种方式。作者在叙述主要情节或中心事件发展过程中,暂时中断叙述线索,既不依时间顺序而插入有关的另一故事片断或事件,对主要情节或中心事件作必要的铺垫、照应、补充、说明,使情节更完整,结构更严密,内容更充实。插叙结束后,再继续原来的叙述。 答案补充 从内容上看,插叙有下列常见的形式:
(1)追叙。追叙是追忆过去,追忆往事,以帮助读者弄清事情的原因,或对情节进行追溯性的叙述。如鲁迅的《故乡》中, “我”和“母亲”谈到闰土时,插入少年闰土和“我”的友谊片断,借以表现因过多艰辛、痛苦和精神摧残,一种壁垒森严的等级观念已注入了闰土的头脑,默认了那条横亘在自己童年伙伴之间不可逾越的界限。不仅使闰土的形象更鲜明,也深化了主题。(2)补叙。补叙是对情况和事件作某些补充,一般并不发生于原来的情节,仅仅是补充原来叙述的不足,丰富叙述的内容。(3)逆叙。逆叙是指插入的一段叙述是逆行的,即由近及远,由今及古。插叙的方法:(1)作者直接插进来进行叙述、介绍、说明,或通过作品中的人物所见所闻所感和亲身经历来进行插叙(2)通过作品中的人物自己或旁人的语言(像对话、独白等)来进行插叙。(3)通过人物的回忆、思念、想象等心理活动来进行插叙。 答案补充 6.插叙的作用及插叙应该注意的问题:恰当地运用插叙的方法,可以补充人物和事件,使文章内容丰富充实,结构曲折有致。
插叙应从实际出发,不能单纯追求形式上的变化而乱用插叙,弄巧成拙。插叙的内容,只是和原来的叙述相关但不能相连,相连就成了倒叙。插叙更不是叙述的中心,只是为中心服务的一个片断。而且前后衔接要自然,要界线分明,插叙完了,要回到原来的叙述线索上来,不要脱离原来的叙述线索而发展成另一条线索,更不能节外生枝,成为文章的游离部分。也不要把它写成倒叙的分叙。插叙作文600字
在你的记忆里作文600字 (要有插叙)
用倒叙与插叙的方法,避免叙述和结构的平板
写文章尤其是记叙文,忌讳毫无曲折波澜,写得似“流水账”一般。有了材料后,话该怎么说,怎么说得有吸引力,那就要运用不同的叙述方法和结构技巧了。在叙述中,运用倒叙或插叙的手法制造曲折,是一种便捷的选择,也可以求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倒叙:
倒叙是记叙文叙述手法之一。恰当地运用倒叙手法,能刹那间引起读者思想上的共鸣,起到先声夺人的效果,也能使文章的结构曲折多变,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最常用的一种方法是,先将故事的结局或故事中最突出、最动人的片段提到前面叙述,然后再按时间顺序依次叙述故事。请看下面的例子:
“母亲的生日快到了,我寻思着给她寄一件生日礼物。小时候家里穷,母亲拉扯我们姐弟三人,吃尽了苦头,如今我们长大成人,却一个个远离了她。母亲说,我们是她放飞的鸽子,她愿意看我们飞得又高又远。然而,母亲生日时,我们却也不能在她身边。我决心为母亲买一件称心的礼物。
在衣物柜台,一团火红映入眼帘,挂在衣架上,如一团漂亮的火焰。
记忆之门忽然被打开了——那是一件漂亮的红毛衣,
那个冬天格外的冷,寒风刮在脸上刀割一般生疼。我和姐姐穿着单薄的衣服从学校回来,双手冻得麻木了。母亲搂住我们,心疼极了,摸着我们的头,母亲半晌无语,随后,她打开衣柜,取出一个纸包,小心翼翼地打开层层包裹,里面是一件火样的红毛衣。我们都知道,那是母亲惟一的嫁妆,母亲从未舍得穿过的。那天晚上,在昏暗的煤油灯下,那件毛衣,化作了长长的红绒线。那一夜,煤油灯暗暗的,母亲眼中却始终闪着亮光。
几天后,红红的绒线在母亲粗糙的手中,化成了三件火红的毛衣,仿佛跳跃的火焰,温暖了那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季。也就在那个冬季,因为寒冷与劳累,母亲落下了病根,以后每个寒冷的日子病痛都与母亲形影不离。
我买下了那件红毛衣,连同最深沉的祝福,一并寄给远方的母亲。几天后,父亲在电话中告诉我,母亲生日那天,一下子收到我们姐弟三人的三件毛衣,一样的火红火红,母亲流泪了。她说,真划得来,当年拆了一件,如今换回三件……。”(《三件红毛衣》----林凤谦)
按照正常的写作顺序,作者应依次写小时候家庭贫困、母亲寒夜拆毛衣结毛衣、母亲落下病根、“我们姐弟”长大了、母亲生日我买毛衣作礼物、姐姐和弟弟也买毛衣作礼物。然而这段文字中,作者的记叙脉络是:为母亲生日购礼物、看见红毛衣想起小时候母亲拆毛衣结毛衣的往事、我买下红毛衣作礼物、姐姐和弟弟也买了红毛衣作礼物——将最重要的购买母亲生日礼物的场面放在开头部分。显然,其作用是造成悬念,增强感染力,使故事情节波澜起伏。如稍加注意。我们将这种方法称为“倒叙”。
倒叙的另一种情况是:文章的开头部分不涉及具体的内容,作者由眼前的某一事物引起联想,通过一段议论或抒情性的文字,导入对往事的回忆,然后再将准备的故事按时间顺序原原本本地讲出来,最后,以一段议论或抒情性的文字呼应开头,总结全文。下面的例子就是用了这种方法:
“我爱动物,但不是所有的。我爱往来翕忽细长而黑的小鱼,厌恶头顶“脓胞”,呆头呆脑的大肚皮金鱼;我爱尖牙差互的黑色大狼狗,讨厌遍身长毛,细脚伶仃,只会用搔遍主人全身来讨好的叭儿狗……由于对动物的苛求,自己至今未得一只称心的。惟值得一提的是一只“来历不甚明”的小龟。
一日,路上偶遇旧同窗,他正拿着一只乌龟招摇过市,他欣喜地认出我,并告诉我这是他刚买来的。我盯着那小玩意,它探出了只蛇头般的小脑瓜,还带着两颗米般大小的小眼珠,使我惊讶的是身后还有一条短而细的尾巴,我原以为乌龟是没有尾巴的。心里特想将它占为已有,却又故意不看乌龟大声说道: “你记得吗?你搞死过我的兔子。”他没料到这一招,便答应将小乌龟借我玩几日,我猛想起他不认识我家,立即把小龟拿在手中。
一到家,我就将它放在写字台上仔细观察。体表是一层坚硬的龟甲,背上的甲是淡黑色的,有明显的龟纹,腹甲为乳白色,比背甲稍软一些。如你将手迫近龟头,它的头会缩进去,长有蹼的前脚也跟着缩进去,那包着小腿和脑瓜的一层松散的黑皮会一层层地陷下去,如脱皮一般,最后却如一团淤泥般不动了。惟一双小眼会生气地望着你,针孔般大小的鼻孔在均匀地呼吸,我却异想天开地认为要是有一只笔挺的鼻梁,它会更神气些。我原以为乌龟能缩成一团在龟壳中,其实不然,他的前部缩进去,后部又大块地露出来,不得已尾巴也只能高高地似天线般翘起来,两只后腿暴露无遗。若同时两个敌人前后夹攻,它定是吃大亏的。
在陆地上它还稍有笨拙之感,但一入一尺深的容器,它便张开四腿,如鸟儿在天空般自由,如潜水艇般稳稳地上起下沉,偶尔浮到水面吃些食物或吸几口气,简直是神游。我一天为它换几次水,并用刷子刷龟甲,带它去有草的地方散步,想到它常伴我身畔时,便觉得自己似乎与天地永恒,当老时,我或许会绷着脸说.“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只是孟德说话太晦气,什么“犹有竟时”。一天我带着这神龟,凌晨三点看女排赛时,高兴处,它却“黄鹤一去不复返”了。
不知它是否“终为土灰”,总之,在我是“犹有竟时”了——其结果是后来我再也没有养过动物。然而我经常想起它,它毕竟是我惟一喜欢过的动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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