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前有签合同:注明了,在对方未付清余款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方在未付清我余款之前就使用了我的广告作品。签订的合同中写明了费用是一万二。请问合同是这么写的,我可以告赢他吗?如果告赢了可以赔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