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帮老板开车的(面包车),送完货回家。半路轮胎爆了立即停了车,下车看正好停在水中间,于是就把车开到干的路边,下车瞟了一眼倒车镜,没有人,想也没想就开门下车,可门锁刚打开,就有一辆电动车把我的门撞开摔到地上。我下车看是两个40多岁男的和一个电动车躺在地上,开车还是一个没有右手的残疾人,我一看麻烦了。我问他们有没事,开车的说身上痛,坐后面的人说有一点擦伤。
当时我吓坏了,打电话122,120。交警很快来了,拍了照,做了笔录,扣了驾驶证、行驶证。120把伤员带走,老板跟着一起去了。
当下我就把备胎换上,把车开到交警队停车场。然后老板打电话让我送了1000元钱过去,问了下坐在电动车后面的人做了CT没事,开了点药,就回家了。开车的人要住院,说是断了两根肋骨。
于是把钱交了,我就去看了一下伤者并安慰了几句。
过三天老板就到交警队交了5000元押金,就让我把车开了回来,继续上班。而这几天老板一次医院没去过,让我去好几趟。
然而现在这事没有处理,现在让我去上班也没有心情,我现在不想上班或者重新找个事上班。现在老板说我要是不上班他就不管这事了。
所以我就想问一下,1、这件事我要负多大的责任。2,我现在如果不干了,有什么样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