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清退

,我在太原没有工作,可是自已交的保险,今年大同的单位又告诉我们给我们交了保险了,还补了以前几年的,我是有5年重叠了,听朋友说转到一面可以清退另一面的,如果我转回大同,清退太原的也只给退我交的钱的8%,那我交的别外12%就不给退,那我不是太信了,我该怎么办,请大家帮我回答一下。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27
给退你不是“交的钱的8%”,而是缴费基数的8%.

个人是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的,其中缴费基数的8%列入个人账户,实际上应退给你实缴金额的40%。

清退时可以要求二个账户合并,个人账户的金额合并,另外缴费基数累加,这样比较合算,前提是当地有这一政策。到当地社保部门咨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02
国家规定,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只有退休时将个人帐户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的规定,没有关于补偿方面的规定,如果你们本地有自己的优惠政策,那就要尽力争取了。

说实在的,你这次参保实际上是很失败的,动员你参保的人应该没有向你讲清这方面的政策。

如果你们那里有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考虑参加这种保险。

参考资料:百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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