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考。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在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基本条件:
(一)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献身于国防事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军队的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保守军事秘密,恪守职业道德;
(三)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团结协作,艰苦奋斗,勤奋敬业,不怕牺牲;
(四)具有胜任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理论、政策水平,科学文化、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