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
注册资金所作用: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权,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注册资金是认缴制,在承诺期限内进入银行即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完毕后即可转入人民币帐户,可作为经营款项,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生产设备及流动资金。到帐24小时以上就可以正常使用。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最低限额的规定是: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小于3万元,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小于3万元,以零售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小于3万元。
香港公司注册资金最低是HKD1万,不需要实际到位,不用验资,注册资金可以增加,不过要缴纳政府注册资金登记费(1/1000),如注册资金HKD100万,就要缴纳政府HKD1000的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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