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公务员有什么奖励?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12-12
对于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给予嘉奖称号或者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并给予适当的现金奖励。
《公务员奖励规定》
第六条 对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一)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嘉奖;
(二)对做出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
(三)对做出重大贡献的,记二等功;
(四)对做出杰出贡献的,记一等功;
(五)对功绩卓著的,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或者“模范公务员”、
“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
第十一条 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由审批机关颁布奖励决定,颁发奖励证书。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同时对公务员颁发奖章,对公务员集体颁发奖牌。
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证书、奖章和奖牌,按照规定的式样、规格、质地,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或者监制。
第十二条 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其中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公务员奖金标准。
对受奖励的公务员集体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公务员个人发放。
公务员奖励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各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扩展资料:
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公务员2016年度奖励的决定:
为表彰优秀,激励先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唐丽娟、刘和俊等92名2014、2015、2016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记三等功一次,每位发放奖金1500元;对王志强、李彪等490名2016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公务员予以嘉奖,每位发放奖金8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做好表率,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广大公务员要积极向先进的同志学习,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为实现我县“打造民营经济强县,构建现代化商贸名城,建设宜居宜业中等城市”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
宾阳县-给予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公务员2016年度奖励的决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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