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一个关于污水管道开挖支护的问题,由于原来设计采用的是槽钢,但是定额里面没有槽钢,现在改为工字钢,需要理论验证一下改用工字钢是否合理,大体情况如下,管道开挖在城中村,深5米,宽度5米,一边放坡,一边采用工字钢支护,土质为粉质粘土,地下水距离基坑底3-4米,周围无堆载,过往车辆很少,现在需要验证下采用工字钢(36C型工字钢 h=360 b=140 d=14)是否合理。请教各位大侠,大体给算一下,没有太具体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