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已办理完,是否能领取劳动补偿,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12-26

     可以,但前提是失业保险缴纳满一年。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范围: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7
  虽然已经申领了失业证,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仍然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会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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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10-21
你应该问一下办理失业证的地方,我感觉这东西应该只是有类似于补助 至于是哪方面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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