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人有两儿子两女儿,老人在分家时由大儿子赡养,现大儿子和大儿媳均已去世,老人该有谁来赡养?

因大儿子的孩子拒绝再赡养老人,是否必须由二儿子一人承担赡养义务

第1个回答  2014-04-12
你好,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孙子在法律上赡养祖父母的义务是一种补充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包括:被收养人、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已去世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应、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对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于推卸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也应负法律责任。
《婚姻法》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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