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发生事故,责任应该怎么分担?

我父亲是一位农民,在农村常年从事农村自住房(一层平房)建设,我爸找人做活,但是我们只是赚取租赁我家建筑机械的钱,他们赚取他们的劳动工资。他们也只是经我爸手,自愿参加建筑活动。一天一个工人从墙上跌落下来,我爸就没在场(那天没有用机器,所以我爸就不用去)。我爸听说之后就带钱把他送到医院做了手术。之后我家陆续又给了他家一些钱。后来他爸找人来我家说和,他们找人说的事,我们一次性给了他提出的数额,他们说以后不管是死是活,是残疾都与我家没有任何关系了。可是现在他们又来我家要钱!请问我们该怎么做?我们家有什么责任吗?之前都是我爸同情他才给他那么多钱的!谢谢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23
要确定你父亲的责任,那么首先要确定你父亲在这个事件中的身份。
要确定你父亲在这个事件中的身份,首先要明确的是,你父亲是帮工建房还是承揽建房?
如果仅仅是帮工建房而你父亲也不从找人做活中赚取利益的话那么你父亲就不应该承担责任,否则要承担雇工的责任,也就是说应该对他的雇员的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追问

帮工建房跟承揽建房的法律定义是什么?应该怎么区分?

追答

利益分配的问题,如果帮工人是从你父亲的手里拿钱,而你父亲也因此获利。一般就可以认定为承揽,当然这主要是针对农村没有签订合同的事实承揽。

追问

他们是从我爸手中拿钱,但是他们拿他们的工钱,我们拿我们的租赁建房机器的钱。我爸不从中间赚取利益的!

追答

本案中主要是确定你父亲是否为承揽人,是承担责任,不是不承担责任

追问

是承揽人才负责吗?

追答

就本案来说你父亲是承揽人的话就应该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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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6-28
你们给他钱应当让他给打收条,并把保证也写在纸上,不能口头一说就得。现在你们应当把当时他们在说不再找你家时的证人找到,让他出证,如果他不出证,那你们只有再给他们钱了。再给钱时,必须打收条,并写出保证。最好经过公证,或有证明人在场,以防他们再次反悔。追问

当时写的有协议!证人也愿意出证也能出证!现在的问题是我家到底有没有责任,或者说有多少责任?

追答

你们虽然没有签订用工协议,但属于口头协议雇佣关系。所以你们是有责任的。但建房的那家和摔伤的人本身也应当负一定责任。不能你们负全责。

第3个回答  2011-06-28
你爸爸属承揽合同关系,依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你爸爸应该承担责任。追问

为什么就是承揽合同?法律上的承揽合同是怎么定义的?

第4个回答  2011-06-28
如果有赔偿协议,按照协议一次性支付完了即可,现在不必支付任何费用,因责任没有划分,也没有报警处理,无法证明任何事实。
纵横法律网 戴晓彦律师
第5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5
  有承揽协议的,按照协议规定处理。没有的,按雇佣关系处理。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 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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