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省管单位人事权在省一级,复员安置进单位应该在人事厅还是市人事局办手续呢?详细如下

现在有个棘手的事:我是复员安置到垂管单位的,就凭一纸行政介绍信,反正单位说我有正式编了,又拿的正式工资,自己没想那么多。时过四年遇上机构改革,单位移交县里管,在档案交接时,我们当地编办说我档案里少了重要的安置及招工手续,必须补齐才能给我定编。现在麻烦了,到市局跟我们县里也协调了几次,市局说我们省管单位不要办这些,但我们当地县里就非得补齐不可,到现在大半年了一直没能很好解决,领导都换了几任,更不好办了?到底要怎么办才行?请领导指点下
我是已经正式安置进单位,已经上了快四年的班了,市局还打了证明有正式编,说我们系统不要办招工手续。但是县编办不同意的

  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需提报下列材料:

  1、退伍证;

  2、行政介绍信;

  3、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入伍通知书;

  5、对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的,经父母所在单位同意应提报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三级以上转业士官需提报下列材料:

  1、转业证;

  2、行政介绍信;

  3、组织关系介绍信;

  4、安置介绍信;

  5、易地安置到女方落户的必须结婚满2年以上,需提报结婚证、女方户口本、身份证。

  三、安置程序

  (一)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安置程序:

  1、报到。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须在本人回地方后30天内(以行政介绍信为准)到当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2、档案接收。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报到后,由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档案接收,个人不允许自带档案。

  3、落户。本人持村(居)同意落户证明、复员证,于次年的6月30日前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落户介绍信,到派出所落户。

  4、组织关系转移。须在次年的6月30日前,持原部队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材料,到市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5、安置方式:

  (1)农村居民(原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三级以上复员士官,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复员回原籍。

  (2)城镇居民(原非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现役满一期或者二期规定年限的复员士官,由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3)退伍义务兵、服现役满一期或者二期规定年限的复员士官,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及立二等功以上的(含二等功);因战、因公致残的五至八级残疾军人,由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6、安置办法:

  (1)事业单位安置,政府负责安排工作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考试原则,按比例择优录取;

  (2)本人申请自谋职业;

  (3)企业安置。

  7、档案移交。农村居民(原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档案于次年的6月30日前由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移交武装部;政府负责安排工作且本人自愿申请自谋职业的退伍军人档案,安置结束后移交武装部;分配到各企事业单位的,安置结束后档案移交到各单位。

  8、落实待遇。政府负责安排工作且本人自愿申请自谋职业的,于次年12月底前发给自谋职业金、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分配到各企事业单位的,由安置办公室出具安置介绍信,必须30天内报到,于次年12月底前发给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21
首先你得确定当时进你们单位时你办过什么手续,是招工还是安置。如果是安置的话肯定当时是有安置通知单的,如果是招工当时也应该有招工手续。看你当时的情况再说办法啊。追问

当时就是凭省局的行政介绍信上的班,里面写的是安置到株洲市局系统。后面到株洲市民政局去登记了一下。其他没办什么手续,反正就是这样说我有正式编,又跟别人一样拿正式工资,而档案的东西和还要什么手续自己不太清楚,这次我们机构改革审档案现在才发现这回事,县里人事局说必须要招工手续和安置手续
现在知道了省局就是人事教育处下了个行政介绍信,没有经过人事厅办招工手续,不过没有增编,是在正常的编制数里面招的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