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儿子谈了一女朋友,生了小孩,现说要分手,女方和小孩都不见面,男方转给她的钱,能要回来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24
1. 您的朋友儿子与我朋友女儿恋爱并生子,现在他们想要分手,但是女方拒绝见面,也不愿意男方看孩子。
2. 在他们恋爱期间,男方曾经给女方转账过一些钱。现在男方想要知道,这些钱是否可以要回。
3. 如果这些钱是用于两人共同生活的费用,比如房租、日常开销或者是孩子养育的费用,那么这些钱是不可以要回的。
4. 如果这些钱是男方在节假日或者特殊日子赠与女方的,且价值不大,那么这些钱在分手时通常也是不可以要回的。
5. 如果这些钱是男方在赠与时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爱意表达,或者是大额的开支,比如买房、买车,并且赠与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那么在分手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具体返还的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6. 如果男方给付的钱是作为彩礼的,且在一定条件下(比如双方未办理结婚证、办理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因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男方在分手时可以要求返还。
7. 在他们同居期间,他们共同生育了孩子。如果孩子跟随女方生活,那么男方有法定的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8. 以上情况只是提供一个大致的判断依据,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有进一步的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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