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男职工报销护理费及生育补贴

我的孩子于2010年11月大连沙河口妇幼保健院出生。当时是以我老婆是未满二十三周岁怀孕(好像是不属于计划生育)为由,未给报销护理费及生育补贴。敢问高人们,按现政策,是否能报或补报,谢谢!(另:当时我老婆是农户,现与我一起落连)

第1个回答  2014-01-21
你好,生育险一般是小孩出生1个月之内办理。只要你有结婚证、准生证并且交够10个月的生育险不可能不给你报的。而且只要满了20岁就可以结婚生小孩。23岁哪里违法了?

生育险不能补报了,不过你可以去告当时不给你报生育险的单位。少说也有几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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