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乡镇每月工作通报制度是否合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3-12
合法。各村、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职责,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工作通报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通报内容:
1、信息报送:及时、真实的报送活动实施过程中的工作动态、典型做法和工作经验,各阶段性工作总结,反应重大活动的专题报道。各村、各单位安排专人报送信息。各村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4篇;各单位、各部门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乡党政办每月对报送及采用信息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信息报送联系人:李莉(qq:981809213)
2、文明创建:对照乡考核办法要求,由乡文明办每月进行通报,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招商引资:由乡经委不定期通报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招商引资进度情况、利用资金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的工作。
4、重点工作: 由乡党政办不定期通报工作重点及落实情况(包括重要决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其成效,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和落实情况,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情况。
5、党建工作:由乡组织部门不定期对各支部活动开展、远程教育播放收看、后进村整改措施是否完善、整改成效是否显著等工作进行检查通报。
6、作风建设:由乡纪委不定期对乡村及各单位的机关效能建设情况、重点工作及目标责任制工作推进情况、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遵守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督查通报的事项进行通报。
二、通报原则: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工作通报与工作落实相结合,加强监督与行政责任相结合,确保通报健康有序开展。
三、通报形式:由各承办部门定期和不定期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文件和政务信息公开系统等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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